上海声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站内搜索
友情链接
上海空调清洗行业协会
百度
中国能源环境科技协会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人居环境科技网
中国环境科技网
 
新闻资讯
发布日期:2015-10-19
<<返回前一页

室内养花过多有哪些危害?

室内养花数量不要太多。通常在12-16平方米的空间内,大型观叶植物不要超过三盆。室内花多,味浓,有人会感到空气中“缺氧”,导致胸闷、憋气、呼吸困难;花粉和香味的刺激能诱发哮喘、咽炎、过敏性鼻炎、咳嗽等;花草挥发的异味、怪味使人烦躁、头晕、恶心、头痛;触碰植株引发皮肤局部红肿、疼痛、发热、瘙痒,重者休克甚至威胁生命。花草树木对居室环境污染或直接对人的危害大致可分误食和接触危害、嗅闻危害两大类。

室内污染监测单位给你出具监测报告时应注意什么?

给出的监测报告,应具备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必要时应给出测量结果的结论和应采取的措施。所发报告应加盖单位的公章,还应有监测人员和负责人的签名。可到 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

家中饲养宠物应注意什么?

寄生在猫、狗、鸟等动物身上的弓形体寄生虫,会通过母体传染给胎儿,导致胎儿患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脉络膜炎、视网膜炎等疾病,甚至会导致胎儿畸形。准备生孩子的家庭,特别是孕妇的家庭不宜饲养猫、狗、鸟等动物。春季天气潮湿温暖,猫、狗等身上的皮毛是跳蚤等害虫的寄生场所。因此,一定要保持宠物皮毛清洁,定期在家中消毒,和宠物嬉戏后及时洗手。如果发现宠物有瘙痒等皮肤病症状时,须及时治疗,避免传染扩大。宠物换毛给不少儿童带来呼吸道疾病,因儿童免疫功能低下,吸入极少量的皮屑或毛发就可能引起哮喘病。有的儿童虽然没有过敏体制,但身上粘着的皮毛带到幼儿园、学校等儿童集中的地方,也容易相互传染。儿童应避免与禽畜近距离共处。宠物要经常注意卫生,定期接种疫苗。

我国对室外噪声的控制标准是什么?

居民区白天应小于55dB,夜间应小于45dB;交通干线两侧居民区白天小于70dB,夜间小于55dB。是否超过这个标准可请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检测。

室内电磁辐射的主要来源有哪些?

⑴家用电器,如电视机、微波炉、电磁炉、照明设备等都产生电磁辐射。⑵室外的电磁辐射源,如卫星通讯、无线电导航、电视广播、移动电话基站等。⑶室外自然环境电磁辐射,强渡非常低,如紫外线、雷电等。

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的有哪些?

电磁辐射对健康的影响有有益的方面,也有不利的一面。临床上将电磁辐射用于骨愈合的治疗、神经刺激和促进再生,这是电磁辐射有益的一面;电磁辐射不利的一面是可能对机体造成不良的健康效应。包括对中枢神经系统的不良影响,如神经衰弱症状、失眠;造成机体免疫功能降低,如白细胞减少;造成眼睛伤害,如白内障;造成生殖系统影响,如精子减少;引发癌症,如儿童白血病等。

对电磁辐射如何防护?

要针对电磁辐射暴露特点,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防护原则有:⑴时间防护:缩短暴露时间。如减少电器设备工作时间、缩短在电器周围的时间。⑵距离防护:远离电磁辐射源。⑶强度防护:降低电磁辐射暴露强度。如避免多种家用电器同时启用,采取屏蔽、接地等措施降低电磁辐射。

室内氡的来源有哪些以及对人类健康的危害是什么?

⒈室内氡的来源:①房基下的岩石和土壤中的放射性物质。②建筑材料中的放射性物质,包括墙体、楼板、地板等房屋主体结构的建材和房屋装饰材料。③自来水、家用天然气、煤气和燃煤等。④室外空气。⒉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可造成血液系统疾病,如再生障碍性贫血、白细胞和血小板受损等;生殖系统会出现男性精子减少、畸形,造成不育;还可出现眼晶体浑浊或白内障;皮肤损伤;以及乏力、头昏、失眠,食欲、记忆力和性功能减退等自觉症状。

选择什么样的单位为您监测室内空气质量?

需要有资质、有能力、有较高水平的监测单位。(1) 通常国家和有关部级下属的研究院所、高等院校有关专业的监测单位,既有理论基础,又有科研和实践经验,可信度高。当然也不乏有些具有资质和信誉较高的公司或监测中心。(2) 对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还要搞清楚该单位获得资质的检查项目和范围。特别要问清楚,你所选择的监测项目,该单位是否获得监测资质的认证以及实际能力怎么样。(3) 资质和实际能力的判定。注意该单位是否有国家或省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注意发证日期和有效日期以及认证的监测项目。(4) 给出的监测报告,应具备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必要时应给出测量结果的结论和应采取的措施。所发报告应加盖监测单位的公章,还应有监测人员和负责人的签名。

 

 
上海声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闸北区江场西路299弄(中铁中环时代广场)5号楼1007室   邮政编码:200436
联系人:章若海   电话:021-66081162   手机:13764003232   传真:021-56797768
技术支持:一比多  |  免责声明 | 隐私声明
沪ICP备11030673号-1
  • 021-66081162
  • 13764003232
  • 021-56797768
  • sammizrh@163.com
<%---站点编号 ----%> <%---页面编号 ----%> <%---页面参数1 ----%> <%---页面参数2----%> <%---页面参数3 ----%>